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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和平《茂物宣言》
2007.4.9  4:32:01 PM      閱讀5139次
 
    來自敘利亞、約旦、伊朗、黎巴嫩、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巴基斯坦和埃及的遜尼和什葉伊斯蘭學者﹐4月3日至4日在印度尼西亞秀麗的城市茂物為伊拉克和平前途舉行兩天會晤。 廣泛代表穆斯林各國的伊斯蘭領袖們為實現伊拉克和平一致通過大會決議﹐並且公佈《茂物宣言》如下。


  一、敦促所有凡是作證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使者的穆斯林﹐恪守什葉和遜尼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則﹐即所有信仰認識的分歧都是不同意見和理解﹐都不屬於根本的信仰區別或伊斯蘭基礎的對立。


  二、重申承認伊拉克的國家獨立主權、民族團結和領土完整﹔重申維護伊拉克人民對伊拉克軍事、經濟和政治奉獻的神聖權利。

  
  保證對伊拉克人民所有族群和階層的安全、為他們的生存條件提供保護﹐爭取社會公正與環境和平。


  敦促美國領導的外國聯合部隊及時地、有秩序地、和平地從伊拉克全部撤兵。


  三、重申全體穆斯林穩麥和伊斯蘭領袖們所承擔的義務﹐旨在伊拉克實現真正的、全面的民族和解﹐借以落實伊斯蘭的真精神﹐如﹕


  A﹐敦促伊拉克內部所有派系停止無休止的互相攻擊和流血暴力﹔


  B﹐立即制止流傳各種誤導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引起互相敏感、惱怒和民族分裂﹔立即制止一切可能引起對方反感和導致長期對抗的各種辱罵、詆毀、誹謗和醜化言論﹔


  C﹐促進建設性的對話﹐鼓勵互相體諒和對彼此信仰的尊重﹐實現和平共處﹔在這個問題上﹐特別強調媒體的責任和功能﹔


  D﹐敦促伊斯蘭不同學派和思想流派的彼此認同﹐互相理解﹐以便維護神聖的穆斯林穩麥團結。


  E﹐採用一切言論方式和宣傳手段﹐例如宣教﹐把和平的意識深入人心﹔


  F﹐要求國際伊斯蘭學者協會(ICIS)向衝突各派的協商和和解提供思想指導﹐促進伊拉克各民族恢復修好。


  四、敦請國際社會為伊拉克開展重建工程共同合作﹐如﹕


  A﹐支持伊斯蘭國家會議組織繼續在伊拉克的努力﹐向他們提供援助﹐包括困難救濟和社會基金﹔


  B﹐支持阿拉伯聯盟繼續開展對伊拉克創造和平環境的努力﹔


  C﹐支持聯合國對伊拉克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協助﹐幫助伊拉克實現民主和法制建設。


  五、要求印度尼西亞政府、伊斯蘭學者聯盟董事會和穆罕默迪亞組織廣泛宣傳為實現伊拉克民族和解的伊斯蘭國際學者大會精神的《茂物宣言》﹐並且向所有的有關國家、對話夥伴、國際和地區組織說明宣言精神﹐例如聯合國、伊斯蘭國家以及國際金融機構。


  六、一致同意對伊拉克國內所有團體和組織以及其他國家的組織﹐傳播為伊拉克實現和平而召開的國際伊斯蘭領袖協商會議精神﹐並且將組建和派遣一個伊斯蘭學者專家小組前往各地調查情況和落實決議。


  (阿里譯自Bogor Declaration﹔www.islamonline.net﹐伊光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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